2022世界杯夺冠 农业农村局 关于遴选2024年中央第二批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实施合作社公告
发布时间: 2024-06-27 发布机构:农业农村局 字体:[大 中 小]
体裁分类: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:农业、林业、水利 文号: 索引号:nyj/1719473912313
全县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:
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《关于印发<河北省2024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中《2024年中央第二批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》要求,为扎实推进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质量提升。我县拟遴选4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承担2024年中央第二批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。现公告如下:
1.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根据《2024年中央第二批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》要求和自身需要到属地乡镇主管合作社部门申报,每个乡镇原则上综合遴选不超过1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参加县级评审。县级评审按照“公开、公正、公平”原则,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,组织有关科室组成评审组,对有意申报本项目的各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进行综合评分,按评分高低顺序确定补助对象,2023年、2024年参加过中央财政新型经营主体培育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、设施蔬菜生产能力提升等类似项目补助合作社原则上不再享受2024年中央第二批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。
2.项目实施主体是依法在我县登记成立的经营规模适度、财务管理规范、制度健全有效、生产服务优质、联农带农紧密、社会声誉良好的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,省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优先给予支持。
3.此次报名有六个一票否决项,包括:
a、发生生产(质量)安全事故、生态破坏、环境污染、损害成员利益等严重事件;
b、受到行业通报批评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,被各级媒体曝光做过负面报道的;
c、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异常经营名录、列入失信名单的;
d、有涉嫌非法集资、非法金融行为的;
e、没有财务账簿和会计人员的农民合作社;
f、有违法占地或其他不适合承担项目行为的;
4.请符合报名条件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参照《2024年中央第二批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》(见附件,点击下载浏览)要求制定项目申报书进行报名。
报名时间:2024年6月27日--2024年7月4日。
报名地址:各乡镇主管合作社部门。
报名联系电话:凤凰镇:0319-5805005
经济开发区:0319-5806933
北河庄镇:0319-5763983
河渠镇:0319-5788566
耿庄桥镇:0319-5586703
东汪镇:0319-5462272
四芝兰镇:0319-5933197
大陆村镇:0319-5666692
贾家口镇:0319-5480139
苏家庄镇:0319-5988003
换马店镇:0319-5690404
唐邱镇:0319-5656395
纪昌庄镇:0319-5680359
侯口镇:0319-5498606
北鱼乡:0319-5563003
宁北街道办:0319-5811265
大曹庄镇:0319-5560777
徐家河乡:0319-5830888
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第二批项目实施方案.docx
2024年中央第二批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报名表.doc